申請從事非經營性ICP的,應當提交下列備案材料
作者:客服中心來源:域名頻道發布時間:2006-9-13 13:45:12瀏覽:
(一)《因特網信息服務備案登記表》(詳見附表二);
(二)從事涉及新聞、出版、教育、醫療保健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信息服務的,應當提交新聞、出版、教育、衛生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。
(二)從事涉及新聞、出版、教育、醫療保健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信息服務的,應當提交新聞、出版、教育、衛生、藥品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