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性網站
作者:客服中心來源:域名頻道發布時間:2006-9-8 13:30:09瀏覽: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》、第292號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(簡稱ICP管理辦法),國家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。ICP證是網站經營的許可證,根據國家《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》規定,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(營性ICP證),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。違反本辦法的規定,未取得經營許可證,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,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,由所在地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,有違法所得的,沒收違法所得,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,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;情節嚴重的,責令關閉網站。